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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于此红尘,道义只不过是个暗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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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此红尘,道义只不过是个暗娼

作者:sjh大辉狼







  好好拿婚姻不当一回事儿.  
  不谙世事那会儿,假期和哥照看一个邻居家的小女孩,听妈说她爹妈在闹离婚,遂十分不解,不是说相爱的人才会结婚的么,既然爱了结了,为什么要离?既然不爱,为什么要生孩子?当初结之前想啥去了。
  现在老了,终于明白一点点,原来这世上的东西都是有保质期的,包括感情、包括婚姻,保质期过,一切变质,人神无力。故衣弃之,谁还在乎补不补,新衣自有新人来绽。再说,即使是婚姻里的俩人也并非都是相爱的,有很多内在、外在、主观、客观的原因左右着人,左右着婚姻。
  于是顿悟:孩子与孩子之间,大人与大人之间,甚至国与国之间,都是过家家,今天咱俩好,咱俩一起玩,我的就是你的,你的就是我的,明天咱俩因为点鸡毛蒜皮闹翻了,把我的东西还我,你的东西我也不要,红证证换成绿本本,互邻友好换成飞机大炮,撕破脸皮,肃清敌我。一切惊人地相似。
  
  一忘年交最近跟我说想离婚,原因是偶遇了一位多年前的女同学,看她独自带着孩子过太难了。毫无疑问,当年他们一定是情愫暗结。他在滔滔不绝地诉说着他和她心里的苦,可我心里想的是,如果他和他妻子离婚了,那他妻子独自带着孩子过谁又来理解她的难处呢?随即传来那位大嫂闻及此事痛不欲生的消息……于是我的心里也做出了决定,如果他把他“糟糠之妻”下了,那我就把他这个“贫贱之交”忘了。老兄,您想换新人您就换吧。如果您只想单纯搞外遇,那最好不要让您的女儿知道,如果您的女儿足够聪明的话,这将是一个终生无法弥补的伤口。旁观者的角度而言,他们的婚姻一定是出现问题了,为什么能一起承受艰难,却熬不过柴米油盐。为什么能共苦却不能同甘。后来知道老祖宗早有预言:痛可忍,而痒不可忍,苦可耐,而酸不可耐。被人称作第二次投胎的婚姻,到底是事儿不?
  
  真不敢说婚姻这么大的帽子,这和调侃人生生人问题不一样,这东西千百年来都没的弄清。在政治、事业、未来面前,婚姻曲线的走向越来越趋近于临界状态。不过是个标签,不仅可以买卖,还可以抛弃,更何况更换。痴男怨妇古而有之,但“身惨志贱”者居多。多数都是一肚子的花骨朵,没一个是开的。有几个卓文君连夜写了封情书就去找司马相如私奔的。又有几个一如马氏、崔氏般地毫不犹豫地一脚蹬了姜子牙和朱买臣的?又有几个秦香莲敢闹上皇宫大殿的?这几个姐们儿是我偶像,玩就玩个光明正大、千古不朽。自己的日子自己过,千万别在乎别人说啥。世上男人千千万,优秀咱也换。
  
  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。究竟是这句话引导了围城里人们的走向,还是人们的行动验证了这话的真实性。 “上山采蘼芜,下山逢故夫。长跪问故夫:‘新人复何如?’‘新人虽言好,未若故人姝。颜色类相似,手爪不相如。’‘新人从门入,故人从阁去。’‘新人工织缣,故人工织素。织缣日一匹,织素五丈余。将缣来比素,新人不如故。’”-----唉,人比人得活着,货比货得留着。这个上山又下山的故妇在某些方面也算个成功人士,此时其心里一定欣喜不已在想:世上新人换旧人,新人也有变旧时啊,到最终当真是“衣不如新,人不如故。”了。于是在心里给自己挂上了警示牌:结婚,定在三十岁之前。离婚,定在三十岁之前。大好年华,啥都不耽误。婚姻,婚姻是什么东西?
  
  曾经说过,如果我说了算,一定要把“结婚”这个词从字典上抠掉。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孩子遭罪。为这话,我妈教育了我一个月。不堪其扰,被逼无奈地改了:一定要找一个象我妈爱我爸那样的男人来爱我,我爱不爱他倒显得不那么重要。我妈的心稍安,可一挚友即提出反问:那你觉得,是你妈活得快乐呢,还是你爸活得快乐?想了很久,诸多迹象表明:的确是我妈看起来快乐些。可是事实是否真的快乐,谁又知道。作为一个稍有良知的女儿,我实在没有勇气去问我妈:妈,嫁给我爸,你幸福快乐不?
  我奶奶教育我:好男不吃分家饭,好女不争嫁妆衣。咱们家的孩子不是用钱能衡量的。奶奶大家闺秀式的言传身教练就了我怀疑一切、否定一切、打倒一切、不依靠一切的完美性格。身边的一切变谈,变得简单,有你五八,没你依然四十。这年头谁还指望谁养老送终伴终生那才是超级无敌YYY。有人骂我“铁石心肠”,其实我更稀罕他们夸我“没心没肺”。我是野马,谁敢做缰。奈何世上腐缰遍地。
  
  苍蝇不叮无缝蛋,家花没有野花艳。你的婚姻如果固若金汤,谁还有隙可乘?可谁又能把胸脯拍得砰砰响的说你的就固若金汤?如果不想被生活与命运骑在跨下残酷蹂躏,那就把离婚提上议事日程,并且尽快付诸实践。那些时刻准备着的三三四四们要时刻警惕,当发现有人正在拿婚姻不当一回事儿的时候,一定要毫不犹豫地把那条精彩炫烂的一腿插给他们看。

  其实谁都不比谁高尚多少,贼可以做,不被抓到就是高手。内心的男盗女娼丝毫不影响表面上道貌岸然。世风日下,人心不古,天长地久、生死相随已成了野史传说;持子之手、从一而终早就是当代文明人嗤之以鼻的封建余孽。解放、解放,冲破五千年该死的文明的束缚,高举现代的、自由的、人本主义大旗,以看着顺眼就插一腿的形式,在人生的路上一步一脚印的挺进。这是潮流,是时尚,是思想,更是生活方式。所以,我内心的那点所谓的正义、道义感,也只不过是个见不得人的暗娼,慵懒在某个昏暗的角落,闪着绿光,盼着也有某个闪着绿光的家伙,跟我勾个肩搭个背,然后,将温床做成锅炉,可劲地熔了这群惹是生非的红男绿女。2008/05/29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-6-5 9:50:56编辑过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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